1.招考对象为哪些人员?
军队文职人员的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者社会人才。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2020年毕业且在当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毕业生;非应届毕业生是指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定向招考对象为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以及现役军人配偶。
2.报考人员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1)政治条件。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的标准条件。
(2)学历条件。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在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岗位,以及特殊岗位可不作全日制要求。驻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单位定向招考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以及现役军人配偶,除教学、科研、工程、医疗专业技术岗位外,报考学历要求可以放宽至大学专科。报考护理、艺术、体育岗位的,可为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资格条件。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外,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以及博士研究生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不作资格条件要求。
(4)身体条件。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的标准条件。
(5)年龄条件。报考科级副职以下管理岗位或者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报考科级正职管理岗位或者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
(6)其他条件。在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具体报考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考岗位需要确定。
报考人员年龄计算和取得学历学位,截止时间分别为2020年6月30日、12月31日。
3.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根据军队文职人员政治考核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文职人员:编造或传播有政治性问题言论;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和活动;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人员有联系,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曾受到刑事处罚、行政拘留等;有涉及淫秽、色情、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党籍、开除学籍、开除团籍或受到严重纪律处分;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因危害国家安全受到刑事处罚或为非法组织成员,等等。
4.2020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原则上不得报考。
5.已与国家、地方和军队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社会人才能否报考?
征得所在用人单位同意后,可以报考。面试时,本人需提供所在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被确定为拟录用对象的,在与军队用人单位建立人事关系前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
6.留学回国人员能否报考,有哪些要求?
可以报考。本人在参加面试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有关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者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出具的港澳地区学习证明)。
7.今年主要对哪些报考人员实行加分政策?
着眼充分体现对长期服务军队、作出实绩贡献人员政策优惠导向,在去年给军烈属全军统一考试公共科目加分的基础上,今年将当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以及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以上的未纳编原社会招聘文职人员、社会聘用人员和服役年限满5年以上且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者获得嘉奖以上奖励的退役优秀大学生士兵纳入加分范围。
为充分体现对抗疫一线军队人员的关心照顾,明确军队派遣执行一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救治任务的未纳编原社会招聘文职人员、非现役公勤人员、社会聘用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下简称非现役人员),在符合上述规定加分条件的基础上,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可以再加5分。其中,属于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的,累计加分不超过15分;属于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的,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军队派遣执行一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救治任务的非现役人员,是指经中央军委、军队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或者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批准的抽调执行疫情防控专项任务人员,以及军队收治新冠肺炎确诊或者疑似患者的医疗机构直接担负患者救治任务的人员。
8.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报考在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岗位,以及特殊岗位可不作全日制要求。驻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单位定向招考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以及现役军人配偶,除教学、科研、工程、医疗专业技术岗位外,报考学历要求可以放宽至大学专科。报考护理、艺术、体育岗位的,可为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9.报考人员学历高于招考岗位学历要求的,能否报考?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其中高学历的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报考人员应当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对应的所学专业。比如,招考岗位中要求限本科学历、所学专业为化学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报考该岗位的,本科所学专业必须是化学。
10.报考人员可以报考几个招考岗位?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招考岗位。
11.报考人员是否可以更改报考岗位?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资格条件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12.如何进行资格条件初审?
军委机关各部门、各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初审,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一般2天左右反馈初审结果。
13.如何选择全军统一考试地点?
全军统一考试地点由报考人员在系统提供的考试城市中自行选择,准考证上将予以标明。
14.怎么填报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登录后,首先要仔细阅读“招考公告”、“报考指南”、“报名协议”,点击“已阅读并完全遵守以上协议内容”之后,再点击“接受”才可进入填报报名信息页面,完善报名信息并选择考试地点,尔后再选择报考岗位。
个人信息包括:身份证号、姓名、性别、来源类别、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全日制学历、报考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专业技术资格(名称、证书号)、职业资格(名称、证书号)、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和户籍所在地等内容,请如实填写,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姓名:限长18个汉字,中间不能有空格。字库中未收录的生僻字,可用半角“?”加汉语拼音小写字母代替,如:喆,可用“?zhe”代替。
来源类别:分为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才。
报考学历:本人取得的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学历。
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是否全日制:与所填“报考学历”相对应的内容。
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填写本人具有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名称。具有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报考人员可以报考低于本级相应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要求的招考岗位。
户籍所在地:本人现户籍所在地。户口迁至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填写原户籍所在地。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学历学位证或者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在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籍验证报告或者所在院校就业指导部门提供的在读证明、学习成绩单或者学生证)、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等电子版扫描件。
加分项证明材料主要包括:烈士证明书、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军人病故证明书、现役军人证、退役军人证、入伍通知书、聘用合同、劳动合同、表彰奖励证书、执行相关任务单位证明,以及需要证明报考人员关系的相关材料(比如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军人或报考人员原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等)等电子版扫描件。
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填报完成,点击“保存”按钮后提交报名资格条件初审,由后台工作人员确认是否符合选报岗位的要求,若不符合,进行明确提示,无法进行下一步操作。申请初审的和通过初审的,不能修改报名信息或者改报其他岗位。
特别注意:“填报信息”页面录入的信息和上传的证明材料一定要准确有效,标有“*”的项目必须填报上传,并按照提示内容进行填报。
15.怎么选择报考岗位?
建议报考人员提前在军队人才网的“招考专题”栏目中,下载招考岗位计划,查看所有岗位。
岗位选报过程分为“岗位查询”和“岗位报考”两步:
(1)报名信息保存成功后,点击报名流程界面中的“选报岗位”按钮,按筛选条件进行岗位选择后,点击岗位列表中的“岗位代码”链接,进入岗位详细信息页面,认真查看后点击“选报”按钮;也可点击岗位列表最后面的“收藏”按钮将感兴趣的岗位放到“岗位收藏夹”中,最多可以收藏5个岗位,进行对比选择报考。
(2)点击岗位详细信息页面的“选报”按钮,完成岗位报考操作。
注意:报考人员应认真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仔细阅读招考岗位计划,结合自身条件,慎重选择适合自己的招考岗位。报考时只能选择1个岗位,并符合该岗位要求的条件,否则将不被录用。提交报名资格条件初审前请确认个人信息是否按本人实际情况准确填写,如填报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一致应及时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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