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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东省药学科学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0/7/17 16:49:29      点击次数:964

  山东省药学科学院由原山东省生物药物研究院、山东省医药工业研究所、山东省医疗器械研究所合并组建,隶属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为省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山东省药学科学院一直以实现药物研究的自主创新为主要出发点,先后承担国家综合性新药研发技术大平台、国家山东创新药物孵化基地、国家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医疗器械创新联盟、药物安全性评价中心等5个国家级平台的建设工作,建有山东省生物药物重点实验室、山东省化学药物重点实验室、山东省医用高分子材料重点实验室、山东省多糖类药物工程实验室等9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要承担化学药物、中药、天然药物、生物药物的研究与开发工作;承担常见病、多发病以及临床急需的新药物、新工艺、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推广;按照有关要求,开展药物非临床药理和安全性研究,保障用药安全;承担医用电子仪器、医院设备、康复器械、中医医疗器械等技术的研究开发及成果转化工作,开展科技合作交流。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名,其中中级专业技术岗位8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18名。具体岗位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进步,品行端正;

  5.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7日以后出生);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7日以后出生);

  6.国家规定择业期内(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7.符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不得报考情形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hrss.shandong.gov.cn/channels/ch00238/)、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lushang.com.cn/)和山东省药学科学院网站(http://www.sdaps.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在本次招聘的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等各个环节,按照新冠病毒疫情防控的要求,需要应聘人员提供本人山东省绿色健康通行码,并且现场测量体温时,请主动配合。

  1.报名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将电子报名材料压缩后以“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所学专业”为主题发送至邮箱yxkxyzhaopin@163.com。面试请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电话:0531-58839610

  报名材料:

  《山东省药学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名,附件2);身份证;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证书(应届毕业生应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如不能按期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应聘资格);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5月31日之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该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3.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应具备的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为百分制计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名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达到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

  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测试,内容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专业知识和应用能力,面试成绩按照百分制计分,60分为合格线。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50%、面试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按照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考察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4.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山东省药学科学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谈话、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对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考察资格而造成的空缺,进行等额递补。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时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工资按国家规定执行,其它福利待遇与省药科院职工同等享受。

  六、咨询及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531-58839610

  投诉举报电话:0531-66690135。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山东省药学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山东省药学科学院

  2020年7月17日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2:山东省药学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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