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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济南市历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1/7/20 11:52:56      点击次数:829

2021年济南市历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我区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更好地为建设省会东部现代化强区提供人才支撑,根据济南市历城区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上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济南市历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7月26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2021年高校毕业生应聘,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人事主管机关的同意,并提供书面同意报考证明;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应届毕业生岗位招聘范围为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2019年、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包括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会保险)。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1年7月26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72人。招聘岗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1年济南市历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通过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icheng.gov.cn)首页通知公告栏发布相关招聘信息。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2021年济南市历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6日09:00-7月27日17:00;

查询时间:2021年7月26日11:00-7月28日16:00;

缴费时间:2021年7月28日16:00-7月30日16:00。

报名缴费网址:http://www.licheng.gov.cn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报名网站,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报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三)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确认初审结果。

(四)初审结果查询。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五)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逾期未缴费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1年8月4日至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2021年济南市历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审核通过后,由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21年7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到历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花园路2-1号历城五中东邻)2号楼101房间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其中,因性别区分设置的定向招聘岗位(限男性岗位,限女性岗位),当应聘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需核减招聘计划的,核减招聘计划调整至同岗位另一定向招聘岗位(如:同岗位招聘计划B岗位调整至A岗位或A岗位招聘计划调整至B岗位);当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需取消招聘计划的,先将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全部调整为非定向岗位,即取消性别限制,若符合1:3的开考比例,则计划不再核减或取消。否则,按照要求核减或取消。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

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形式及内容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所有岗位均按综合类(A类)考试,试卷考一科。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其中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拟定于2021年8月上旬,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确定面试人选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面试范围。达不到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中公布。面试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按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提交笔试准考证、《2021年济南市历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2、在验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应聘中共党员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4、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包括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会保险)。

5、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6、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在资格审查通过后缴纳面试费70元,并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网上公布。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和程序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能力水平及与岗位的匹配程度等要素。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考察体检时,对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报同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已取得聘用资格的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或无法办理与现聘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取消资格造成的人员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八、其他

1.有关重大事项均在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公布,应聘人员须及时查看,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应聘人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如更换手机号码请及时致电招聘咨询电话更新登记。

4.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内容有疑问的,请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汇总表》)。

5.本简章由济南市历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1-88115034(工作日上午8:30-11:40,下午13:00-17:00)

附件:2021年济南市历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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