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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苏公务员面试工作公告

发布时间:2017/6/30 18:40:13      点击次数:1611
  江苏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已于4月7日发布。根据《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江苏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452号)的有关要求,今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定于5月6日、7日进行。现就我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关于面试人选的确定

  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有关招录单位应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其中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合成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

  个别考录职位的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时,应组织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二、关于面试前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有关招录单位要严格按照苏人社发〔2016〕452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面试人选的报考资格复审工作。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考录职位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社会人员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籍证明、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经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也可在体检前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由负责资格审核工作的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单位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关于面试方式

  今年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将采用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其中,江苏省商务厅等招录单位的职位(具体招录职位附后)将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的面试方式进行,其余的招录职位继续采用结构化的面试方式进行。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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