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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2019年下半年市、区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9/18 11:55:11      点击次数:1869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事业单位的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相应的学历、年龄及户籍条件: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3101日至2001930日之间出生)。不限户籍。

报名者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外学历学位应聘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五)具备《徐州市2019年下半年市、区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由招聘单位按照《江苏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9930日;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政策规定明确201912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应聘人员与招聘的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办法

()招聘公告发布网址

徐州党建网(www.xzdj.cn)

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xzhrss.gov.cn)

徐州人事考试网(www.xzrsks.com)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具体网址附后)

()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徐州人事考试网(www.xzrsks.com)

报名信息上传时间:20199179:00923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991790092416:00

照片上传时间:201991790092516:00

照片审核时间:201991790092616: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1991790092616: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199179:0092716:00

缴费确认时间:201991790092812: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报名24小时内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两项审核都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用的视为报名无效。缴费方式:应聘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用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办理减免报名笔试费手续。

()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2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应聘人员凭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指导,可根据实际需要同时具体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并负责解释。对应聘人员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应当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3.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招聘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在201992990012:00登陆原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重新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报考其他岗位,将退还报名笔试费用。

4.为减轻特困应聘人员负担,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享受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可申请办理报名笔试费用减免手续。办理时间:2019101914:00-16:00,办理地点:徐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A303室(食品城南,市内乘公交车到淮海文博园站下)。

5.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1910169:00101824:00,在徐州人事考试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1680800325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

笔试由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负责统一实施。

1.笔试内容

各岗位笔试科目名称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但考试内容根据考试科目类别分别确定。各招聘岗位的考试科目类别见《徐州市2019年下半年市、区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中“考试科目类别”(经济类中会计、审计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及其他经济的笔试试卷相同;“其他类”与“管理类”的笔试试卷相同)。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201910199:00-11:30

本次考试考点设在徐州。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有效证件等要求参加考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形式在徐州党建网、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徐州人事考试网公布。

()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从应聘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并在其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所属招聘单位资格复审工作,应在其门户网站上公布资格复审的标准、时间、地点及应聘人员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人员,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如实填写“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徐州党建网、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徐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人事考试办公室统一实施。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面试实施单位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在徐州党建网、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应聘人员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体检表须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结果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应当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

招聘单位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徐州党建网、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姓名、拟聘单位及岗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各项考试成绩、总成绩、排名,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内容。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中,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管理权限分别负责对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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